專欄分類: 企業社會責任
企業責任 證交所力挺
為配合金管會「2013強化我國公司治理藍圖」推動重點,提升非財務資訊揭露品質,證交所特別發函予上市公司,鼓勵參酌新發布的第4代「永續性報告指南」編製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或稱永續發展報告書等)。
近來企業社會責任的概念,從慈善事業到將企業社會責任納入企業核心業務與經營策略整合,企業在追求利潤之餘,更進一步透過編製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關注企業社會責任之發展趨勢及報告書編製,方能有效掌握企業未來發展機會與風險。
全球報告倡議組織(GRI)於2000年發布第一代「永續性報告指南」(GRI G1),此後陸續更新發布G2、G3、G3.1,是各國企業撰寫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最重要的依據及架構。
依據調查報告,2013年全球41個國家之前100大企業中,計78%依據GRI指南撰寫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而全球前250大企業中,計82%依據GRI指南撰寫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
GRI於2013年5月發布第4代「永續性報告指南」(GRI G4),強調「重大性」議題之揭露,將使報告內容更相關、更可靠、更易使用,為利害關係人進行決策時提供更高品質之資訊。
因此,GRI建議採用G3、G3.1編製報告者,於2015年12月31日後發布的報告,均應採用GRI G4,而第一次編製報告書者,建議直接採用GRI G4。
為協助國內企業更深刻了解GRI G4之意涵以編制報告書,並使利害關係人更準確地獲取企業之永續資訊,GRI授權社團法人中華民國企業永續發展協會進行翻譯,證交所亦派員參與審閱工作。
企業永續發展協會已於今年5月發布GRI G4正體中文版,包括「報告原則與標準揭露」及「實施手冊」,證交所特取得相關檔案並已上傳至證交所網站「首頁/上市公司/上市公司文件下載」,歡迎各界參考使用。
2014年06月11日 04:10 記者呂淑美/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