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屆永續金融評鑑指標出爐,包含兩大類指標題,受評機構將包含三大業別

財團法人台灣金融研訓院(以下簡稱研訓院)、財團法人保險事業發展中心(以下簡稱保發中心)及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以下簡稱證基會)為接軌國際,提升金融業主動因應氣候變遷及ESG相關風險之能力,引導金融業在擬定永續經營策略及採取行動方案時,能與國內現行推動之政策重點及監理方向同步,配合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金管會)「綠色金融行動方案3.0」,於111年12月29日發布第一屆永續金融評鑑作業指標,正式啟動國內首次對金融機構進行之永續金融評鑑作業。期能藉此評鑑鼓勵表現優良業者發揮業界的標竿功能,加速國內永續金融生態圈的建構。

金管會表示,永續金融評鑑是參考國際標準及國內金融業發展進程,搭配現行「公司治理評鑑」指標項目及作法,建構兼容國內外永續金融發展趨勢的評鑑機制。金管會與金融服務業聯合總會、相關周邊單位及外聘專家學者共同組成「永續金融評鑑委員會」,督導本評鑑各項規劃與執行作業,協助訂定評鑑作業期程、受評條件、評鑑架構與指標、計分及評鑑結果公布方式等。

評鑑初期先針對較大規模業者進行評鑑,再逐步納入較小規模業者。評鑑架構將指標分為兩大類:「永續發展綜合指標」與「環境(E)、社會(S)、公司治理(G)」三支柱指標。考量到金融各業不同業務特性和風險,評鑑設計「共同評鑑題」及「分業評鑑題」,類型則分為質性題及量化題。另外設計有「特別扣分制」,受評機構於上一年度及當年度若有重大監理缺失或重大負面社會輿論,得審酌情節予以扣分。

第一屆受評對象為全體本國銀行(不包括中國輸出入銀行、純網路銀行)、上市櫃及非屬集團企業且股本達新臺幣50億元以上之證券商、資產規模前五大之產險業、規模達1兆元以上的壽險業及國內再保險業接受永續金融評鑑。

金管會表示,待受評機構於112年8月15日前申報並上傳相關評鑑資料後,將由研訓院、保發中心及證基會聯合組成評鑑作業小組,就受評機構揭露之111年度公開資訊(如年報、公司網站或永續報告書)及所提供之相關佐證資料進行評鑑。第一屆評鑑結果經評鑑委員會決議通過後,預計於112年12月底前依「銀行業」、「證券業」、「保險業」之各業別評鑑總分,分別公布前20%名單,不公布成績高低排名。

為提升金融業主動因應及掌握ESG及氣候風險與商機,金管會期能透過永續金融評鑑促使金融業積極審視相關風險、強化因應能力並培養韌性,進而發揮金融業對產業的影響力,引導消費者、投資人及實體產業共同重視永續發展。

參考資料:
https://www.fsc.gov.tw/ch/home.jsp?id=96&parentpath=0,2&mcustomize=news_view.jsp&dataserno=202212290001&dtable=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