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續金融:銀行與企業的實務挑戰

企業及銀行永續相關專案融資成立之後,必須確保雙方都有盡其義務;此時,便需要第三方機構的介入,確保永續專案符合當地及/或國際規範。本次永續金融工作坊,特別邀請到永灃環境管理顧問有限公司(ERM)的資深合夥人呂文賢(James Leu)、合夥人譚萬鏘(Jovy Tam)及蔡詩聰(Angus Choi),分享他們在第一線看到的挑戰。

ERM集團參與多項永續金融相關原則的發展,如赤道原則(Equator Principles, EPs)和責任投資原則(Principles for Responsible Investment, PRI)。本次工作坊上,ERM就此二項原則分享相關的實務經驗。

赤道原則及案例研究

赤道原則是由多個國際金融公司(IFIs)採用的一套為永續發展的自願性風險管理框架,適用於專案融資過程中用於判斷、評估和管理該專案所涉及的環境與社會風險,現已發展至第四版(EP4),共有來自 38 個國家的 127 家金融公司已採用。

赤道金融機構(EPFIs)必須依據赤道原則相關的準則,像是國際金融公司環境和社會可持續性績效標準(IFC Performance Standard),評估各種融資專案,否則專案將無法通過審核。簡要說明赤道原則之要求,首先依據專案融資的影響分類,接著進行環境和社會評估,然後應用適當的環境和社會標準,最後進行後續的風險管理、監察、報告等,透過這些程序使企業與銀行一起實踐社會責任。

圖一 赤道原則與要求

Jovy分析臺灣的再生能源專案融資計畫,台灣現行法規中,太陽能和陸上風機若是在非環境保護區可能不需要做環評。但若要遵守赤道原則,不只要看當地法規還須遵循赤道原則,臺灣法規與IFC準則在範疇、涵蓋面、標準有一些差距,主要差異在於生物多樣性還有漁業生計的影響的評估沒有IFC評估那麼全面,且多數項目缺乏累積性衝擊和關鍵棲地分析。另外,有些部分是缺乏的,如人權議題和氣候風險評估。

為了彌補差距,ERM進行環境評估時,會全面性地檢視是否需要執行補充性的報告或是調查。再生能源專案在台灣西海岸需要考慮許多生物多樣性議題,包括太陽能板是否占用黑面琵鷺棲地、陸上風機是否影響候鳥的遷徙路徑等,透過詳細的環境影響調查,提供適當的解決方案。

責任投資原則及案例研究

另一個經常受到金融業採用的永續金融原則是責任投資原則(PRI)。PRI是聯合國支持的全球ESG投資行業倡議,目前簽署方超過4000家,管理全球一半以上的資產。ESG和金融密不可分,ESG績效與投資報酬率成正比,成為投資人越來越關注的議題。

一般而言,ESG投資策略主要可以分成剔除法、整合法,以及盡責管理(如下圖)。將ESG融入投資管理策略並沒有一個絕對的標準,投資人/金融業可以依照自身的價值觀或是目標選擇。

圖二 ESG投資策略

ERM分享了他們為企業進行的盡職調查(Due Diligence, DD)的流程。事實上,ESG專案和一般專案的盡職調查沒有差別,事前需要進行資料蒐集,取得ESG資訊,而每個企業、行業都有不同的關注點,因此需要針對企業特性篩選和排序重大議題,最後將結果轉換實務上對財務和法律的影響,並提出務實的解方。

Angus分享ERM為化妝品包裝行業公司提供併購後ESG整合服務的案例。該公司遇到的主要問題是併購工廠之後,發現廢水處理設施與法規有差距,ERM透過投資前的DD了解此問題,透過設備升級以及取得配額等方式解決企業的危機。藉由全面的盡職調查和投後管理,成功協助企業識別ESG相關風險,同時也提升企業的價值。

永續議題涵蓋範圍越來越廣,永續相關融資專案當中各單位都應該盡力落實永續相關原則,確實執行調查,除避免漂綠之嫌,也為企業帶來實質效益、提升總體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