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Omnibus法案:投資要問企業報導削減對SFDR意謂什麼?
27 February 2025
投資人面臨著一場等待遊戲,想知道削減企業報導是否會讓他們缺乏《永續金融揭露規章》(SFDR)下所需的資訊,SFDR的審查結果預計要到今(2025)年年底才能出來
「在歐盟本週公布『簡化』的企業永續發展報導指令(CSRD)、企業永續盡職調查指令(CSDDD)及分類標準(Taxonomy)的Omnibus配套方案後,SFDR『仍是一個問號』」,65億歐元(68億美元)財富管理公司Laiqon的監事會成員兼前資訊長Michael Schmidt表示。
Schmidt也是Anthos Fund & Asset Management的監事會成員,同時還是德國政府永續金融諮詢委員會(Sustainable Finance Advisory Committee)的成員,不過他並非代表該委員會發言。他告訴《環境金融》:「執委會傾聽從業者的聲音…並在必要時調整規章,這是一個好現象。」
雖然「Omnibus嘗試在這三個監理部分(CSDR、CSDDD和taxonomy)間達成一致性……但它們仍然缺少的是SFDR」,並指出在SFDR下報導主要不利影響等方面,公司往往沒有充分報告這些資訊。同時,Omnibus提議的變更可能擴大公司必須揭露資訊與投資人必須報告資訊之間的分歧。
歐盟執委會在其2025年工作計畫中透露,歐盟延遲修訂的SFDR將於第四季揭曉。之前預計結果將於夏季中旬公佈,修改內容將包括可能取代現行第8條和第9條的新類別。在CSRD引進之前,投資人曾嘆息必須在資訊不完整的情況下根據SFDR進行申報,現在他們只能等待CSRD簡化對SFDR的影響。這些改變包括大幅減少CSRD涵蓋範圍內的公司數量,與目前所涵蓋的公司相比,減少約80%,同時歐盟執委會計畫在未來的工作中,減少公司必須報告的資料點數量。
Schmidt指出,德國永續金融諮詢委員會在最近的一份報告中表示,SFDR與CSRD之間應該有「附屬性」,「除了CSRD所要求的之外,SFDR不要求公司提供額外的資料點」,他敦促歐盟的永續金融法規之間應該更加「一致」。
與此同時,歐盟委員會的諮詢包括將「分類標準」報告變為自願性質,但擁有至少1000名員工和4.5億歐元營業額的最大公司除外,這可能會讓SFDR報告更依賴於使用估計值來進行分類對齊,儘管估計值不允許用於滿足「不造成重大傷害」報告。
Schmidt補充說,「如果[對於規模較小的公司而言,分類標準]不是強制性的,可能會被視為不那麼重要……但也有可能因為對於合規性的重視程度較低,更多注重永續發展的公司會利用這個機會,積極讓自己與眾不同」。
Morningstar Sustainalytics的ESG產品管理資深總監Anne Schoemaker也認為「範圍縮小確實降低了分類標準作為比較公司永續性認證工具的效用」。他指出,最終Taxonomy報告的剩餘範圍將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SFDR的變化。如果綠色和永續基金仍需報告其分類標準的一致性,這將繼續鼓勵被投資公司披露其分類標準數字,以便更好地獲得永續融資。而CSRD範圍的縮減非常劇烈,雖然希望在報告標準更加縮減和簡化後,有更多公司自願進行報告,但這仍然意味著投資者可用的ESG數據將大幅減少。
本週宣佈的其他歐盟法規變動也受到歡迎,這些變動將影響金融機構,包括依照分類法規「簡化」銀行綠色資產比率(GAR)的報告範本。歐洲銀行聯盟(EBF)的永續金融資深政策顧問Denisa Avermaete向《環境金融》表示:「他們也解決了我們對不對稱性的疑慮,將非CSRD風險從分母中移除,」這是指銀行被要求包含在計算中,但在CSRD報告中沒有涵蓋的資訊。
然而,這只是暫時性的,在進一步審查綠色資比例(GAR)之前,他們歡迎將其視為永久性的解決方案,也將與歐盟執委會進一步議合。他們也要求簡化所有其他實體的無重大危害(DNSH)和最低社會保障(MSS)規範,將參考其他歐盟立法或由其他歐盟立法要求的DNSH原則上視為自動與分類標準一致,並取消審查與分類標準一致的「收益使用」風險的要求。分類標準對齊的資產應在其整個生命周期內保持對齊,而無需在未來進行對齊審查。她補充說,「據我們瞭解,今年晚些時候可能會進一步處理這些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