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IGCC標記出歐盟CSDDD的「關鍵」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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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February 2023
氣候變遷機構構投資人團體(Institutional Investors Group on Climate Change, IIGCC)就威脅歐盟企業環境盡職調查要求之工作性,警示相關的緊急議題。
投資人盡職調查係眾多可能阻礙企業永續性盡職調查指令(Corporate Sustainability Due Diligence Directive, CSDDD)有效性的關鍵考量之一。IIGCC在一份寄給歐洲議會議員(Members of the European Parliament, MEPs)的文件中表示,如何落實必要的作法需要清晰的指引。
CSDDD將就大型公司的營運活動與子公司在人權與環境的影響制定法規,並要求公司採行計畫以符合巴黎協定。CSDDD與企業永續報導指定(CSRD)的揭露要求為不同的事項。
在1月24日對該主題進行投票以擴大其範疇後,金融服務將受此指令的影響。
IIGCC的 執行長Stephanie Pfeifer表示:「有幾個議題必須儘速解決,才能使提案既雄心勃勃又可行」。IIGCC代表了375家以上,管理超過60兆歐元(65兆美元)資產的機構投資人。
Pheifer說:「我們的立場文件要求認可投資人在實務中如何進行盡職調查,明確規定氣候盡職調查並強化轉型計畫義務。」
「透過解決這些事項,共同立法者能確保CSDDD驅動行為的必要改變,以加速歐盟氣候目標的進展,並讓投資人要求公司就他們如何管理整個價值鏈的永續性風險與影響作出說明。」
總題而言,即使支持此提案,但IIGCC呼籲歐洲議會對投資人盡職調查維持一個量身訂製的作法,認同投資人如何執行盡職調查與在真實經濟中運行之公司如何執行盡職調查之間存有細微差別。
為做到此,IIGCC要求歐盟立法者要:
- 釐清投資人對企業就CSDDD的回應有怎樣的責任。
- 確保投資人沒有義務從不符合要求的公司撤資。
- 將可轉讓證券集體投資計劃(UCIT)與另類投資基金(AIFs) 從CSDDD的範疇中移除,因為投資人通常不會在基金層級進行盡職調查。
更有甚者,IIGCC要求透過與CSRD、永續金融揭露條例(SFDR)及股東權利指令II保持一致,使CSDDD與歐盟更廣泛的永續金融工作連貫一起。
IIGCC表示:除此之外,CSDDD宜強化既有要求以適用於氣候轉型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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