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英國氣候組織(The Climate Group, TCG)於2014年發起的RE100氣候行動倡議至今已展現顯著影響力,截至2021年6月,全球已有逾175個市場營運、超過300家的企業響應,承諾最遲於2050年全面使用再生能源。就台灣企業而言,除了去年以前就已經加入的大江生醫、歐萊德、葡萄王、科毅研發及台積電等企業,2021上半年三大科技公司台達電子、宏碁以及聯華電子也紛紛響應。於愈來愈多企業視使用再生能源以降低對環境的衝擊為義務的此時,本會在此回顧於去年2020年底出版的RE100年報,期待更多企業能更加認識TCG的行動倡議及其影響力。
2020年報以「發展再生能源:企業掌握領導先機(Growing renewable power: companies seizing leadership opportunities)」為題,蒐集會員所提供的各項數據並進行統計,以下逐一呈現。
截至2020年9月,RE100當時有260多家企業會員,主要來自歐洲與美國。然而,當年度42%新加入的會員來自亞太地區。年報中說明,2018年亞太地區消耗了全球一半的電力,且煤炭為電生產的主要來源,因此亞太地區企業的投入是帶來改變的一大契機。就產業別而言,服務業、金融服務業及製造業的企業數目最多。
對於轉用再生能源的原因,報告點出主要受市場而非法規的力量主導。「管理溫室氣體排放量」、「善盡企業社會責任」及「回應客戶期待」為三大主因,其次依序為「管理長期風險」、「提升空氣品質」及「回應利害關係人要求」等。此外,亦有近7成受訪企業表示「節約成本」是促使其採用再生能源的原因,企業希望擴大再生能源的使用,讓再生能源與化石能源處於一個更公平的競爭環境,並將再生能源的成本競爭力傳達給其他消費者。
目標設定方面,2028年為所有會員平均欲達成百分之百使用再生能源的年份,超過75%的企業將目標年訂於2030年以前。值得一提的是,有31%的企業設定在2020年結束以前達成RE100,這些企業實際的進展結果,預期可於今年底出版的年報中關注。
再生能源取得的進展上,自2015年起RE100的會員數持續增加而使總電力消耗量增加,然而來自再生電力的比重亦由2015年的22%成長至2019年的42%,2019年受訪的企業每年可獲取113 TWh的再生電力。此外,報告中也特別提到有77家企業其超過90%的電力是來自再生能源。
RE100團隊也將企業的營運規模(用電規模)與平均的使用再生能源的達成度做對照,發現整體而言,若企業的營運規模愈大、營運所涵蓋的國家愈多,則轉用再生能源的達成度就愈低。RE100團隊解釋這可能與大型企業無法在部分其營運的國家獲取再生電力有關。而最大型的企業(年電力消耗量>5 TWh)所購得的再生能源比例與較小型的企業相近,RE100團隊則認為這應是因為這些企業具備強大的購買力,或是他們的大部分能耗發生在已經建立再生電力市場的國家所造成。
關於再生能源的獲取方式,RE100的調查顯示收購電證分離的再生能源憑證(Unbundled Energy Attribute Certificates, EACs)仍是企業獲取再生能源的最主要方式,占42%;其次為與供應商簽定一般契約,占30%;再次為簽訂電力購買協議(Power Purchase Agreements, PPAs),占26%。報告中對簽訂PPAs的比例逐年提升多有著墨,RE100鼓勵企業以最直接的方式–自行生產再生電力或簽訂長期PPAs,以獲取再生能源,如此才能讓更多的再生電力流入電網並降低整體購電成本,進而產生更大的影響力。
報告也特別點出世界各地區獲取再生能源具挑戰的市場,除了台灣以外,還包括中國、新加坡、南韓、俄羅斯、紐西蘭、日本、印尼以及澳大利亞。台灣市場面對與其他市場共同的兩項挑戰–再生電力來源不足和成本過高,以及台灣獨有的困難–憑證的成本過高。
年報的結尾RE100團隊向政府單位簡短提出六項政策建言。包含:
1. 打造與化石燃料可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2. 建立更完整的市場結構,以令不同規模的企業都有可以與電力供應商進行直接交易
3. 提倡對再生能源的投資
4. 移除法規屏障並實行更穩定的架構,促進企業的再生能源採購
5. 與公用事業或電力供應商合作,為企業提供更多採購再生能源的選項
6. 支持可信、透明的系統,該系統能發行、追蹤及認證價格具競爭力的再生能源憑證
全世界正尋求由COVID-19疫情中復甦,再生能源為綠色復甦(green recovery)的主要支柱。以加速投資而言,企業的採購對企業本身與政府來說是雙贏的情況。企業與政府必須展開合作,加速潔淨能源的轉型,並令再生能源的採購規模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