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因應2013 年元月,京都議定書效期屆滿後的全球減碳架構,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

(UNFCCC)自2007 年開始進行討論與談判,希望在哥本哈根COP15 能達成共識,制訂新的全球減碳條約。系列會議將在2009 年11 月中的巴塞隆納劃上句點,然後就進入12 月7~18 日哥本哈根COP15的談判。

UNFCCC 的會談,一如往昔,全球數千到上萬的產官學研及民間專家,就這樣在世界各地轉來轉去,一籌莫展還是已有具體進展?

2013 年後的全球減碳框架,有4 個必須解決的要素:

1. 工業化國家巨幅的減量目標

2. 開發中國家合宜的減碳行動

3. 協助開發中國家因應氣候衝擊及減碳所需的財務與技術資源如何擴大規模

4. 氣候援助基金的公平治理架構

截至2009 年10 月28 日止,UNFCCC 執行秘書Yvo de Boer 對外界表示了悲觀與樂觀的看法。悲觀的是,看起來COP15 已不可能產出一個完整的減碳新條約;樂觀的是,仍有機會達成某種程度的政治協議。剩下不到一個月時間,要突破困境僅剩下幾個機會,要處理包括地區性(如歐盟)、 G20、和美國/中國陣營間的歧異。

� 全球減碳新協議,還要再等1 年或2 年?

COP15 主辦國丹麥總理拉斯穆森在2009 年10 月底歐盟峰會前夕指出,他個人不認為COP15 會達成具法律約束力的協議,更不可能簽署一項取代京都議定書的新協議。而Yvo de Boer 說,距COP15 已迫在眉睫,減碳新協議的細節有待2010 再議決了。也有人指出,搞不好還得再花2 年的時間才會定案。在1992 年,UNFCCC 開始擬定氣候變遷議題的草案,吵了5 年,1997 年才通過京都議定書。之後紙上談兵了8 年,到2005 年2 月京都議定書才開始生效。所以,如果減碳新協議的談判期程拉更長,並不足為奇。